
2026年3月12日,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(以下简称“法典”),该法典将于今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,这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“法典”命名的法律。为切实把法典精神落到基层治理实处,7月20日,莞城街道组织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专题法治讲座,邀请专家授课,并对下一步贯彻落实工作进行部署。莞城街道党工委书记李汉容,党工委副书记、办事处主任植旭明等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参加讲座。
本次专题讲座邀请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杨丽梅博士授课。杨博士围绕法典立法精神、核心制度、权责划分以及基层治理实务等内容,结合真实案例深入浅出讲解。内容紧贴老城区治理实际,具有很强的指导性,有助于进一步明晰工作权责,补齐生态环境依法治理短板。
会议指出,全体班子成员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、习近平法治思想,深刻把握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实施的重大意义。要跳出单项工作看全局,立足莞城全域治理大局学深悟透法典内涵,把法治理念贯穿城市管理、生态保护、民生服务全过程,为街道各项事业规范有序开展筑牢法治根基,更好适配街道整体发展及“东莞城”建设总体布局。
会议强调,要紧扣老城区业态密集、人口集中、环境诉求多元的实际,把法典学习成果全面运用到河涌治理、碧道提质、老旧小区改造、市容环境管控等重点工作中;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油烟噪声扰民、小微污染管控、环境信访纠纷等突出问题,坚持依法依规履职、规范流程处置、精准施策整改,以法治化手段破解治理堵点,持续提升全域人居环境品质。
会议要求,要严格落实生态环保“一岗双责”,压实分管领域、分管片区治理责任,做到全域覆盖、全程管控、全面提质。要以法典施行为契机,健全常态化、制度化生态治理机制,补齐治理短板、规范监管行为、防范履职风险,以优良生态环境筑牢街道高质量发展底色,为全域治理提质推进提供坚实生态法治支撑。
来源:莞城司法分局
文/曾浩贤
编辑/余文诗
校对/张晓敏
审核/曾理